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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爽代孕事件-聚焦背后的伦理道德,请问您怎么看?

从20世纪70年代,始于美国加州的代孕技术因社会功能的需要而得到快速发展,并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现象。可是当代孕能力变成交易的时候,社会的公序良俗被扰乱,社会的公德被层层打破,父母与孩子之间“生”、“育”、“养”的三重关系开始变得模糊,家庭伦理又渐渐为人所担忧。之前沉寂许久的代孕话题,被郑爽代孕一事又重新回到大众的视野,不管事情如何发酵,代孕行为已触及中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底线,而弃婴行为则完全无视道德规范与法律责任,为人所不齿

何谓“代孕”

“代孕”是“人类辅助生殖技术”当中的一种,指借助于人工生殖技术由能孕女性替委托人代为怀孕分娩之行为,根据代孕者除了提供子宫外,是否还提供卵子,代孕可分为“妊娠型代孕”(不提供卵子无血缘关系)及“基因型代孕”(提供卵子有血缘关系)。它的出现为不孕夫妇带来了福音,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伦理与法律难题。“代孕”把传统的生(基因)、育(孕育)、养(养育)合一的生殖方式分解,由于基因母亲、孕育母亲、养育母亲的分离,出现了谁是母亲的伦理与法律问题,还产生了“子宫工具化”、“子宫商品化”、“买卖婴儿”等伦理争议。各个国家、地区的法律和医疗管理部门对“代孕”是否合法都做了不一致的规定。关于“代孕”中的伦理问题,焦点主要有以下三种。

郑爽代孕事件-聚焦背后的伦理道德,请问您怎么看?

01

谁是母亲?如何确定代孕中的亲子伦理关系?

在“基因型代孕中”,代孕母亲其实就是代孕婴儿的亲生母亲;在“妊娠型代孕”中,由于血缘、孕育、养育三个母职要素分离,谁是母亲?对于血缘、怀胎、养育三个母职要素,如何确定其伦理意义?如何确定代孕母亲、血缘母亲与婴儿之前的伦理关系?关于以上回答,有人提出过“血缘说”,认为母亲身份以血缘关系即基因为依据,而子宫仅仅作为孵育箱。在传统文化中,十月怀胎对于母子关系和家庭有其独特的社会文化意义,养育的伦理意义往往胜过血缘,所以又有人提出“分娩说”,认为谁分娩谁为母亲,如果代理孕母仅仅看作是孵育箱的话,就否定了一个“人”的价值、尊严与情感。还有是西方那一套的“契约论”,充斥着法治精神,很直接,婴儿就是女方委托人的。所以来看,即使在美国,郑爽是孩子的合法母亲,代孕弃养不可辩驳。

02

代孕贬低了女性的尊严还是促进了女性的独立自主?

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“出借”子宫,将子宫作为工具商品化,使妇女沦为生育机器,贬低了女性的尊严。由此衍生出所谓的“妓女模式”观点,认为代理孕母贬售身体和生殖能力,恰如妓女贬售身体和生殖器官一样,是不合伦理的。而且如果女性可以靠生育赚钱,市场将会根据代孕者的智商、外貌、健康状况等为女性标价,从而贬低女性的人格。可还是有台湾人引用医学观点赞成代孕,提出子宫本就是一个功能性的器官,唯一功能就是孕育胎儿,代孕是女人善用子宫造福于不孕者的善行,在伦理上并无不妥,他们也举出“奶妈”、“保姆”的例子佐证自己的观点。有些女权主义者也赞成代孕可以颠覆传统“母职”观念,促进女性的独立自主与解放。

03

代孕会不会造成一种阶级压迫、剥削?

一些人担心开放代孕会造成富裕者对贫穷妇女的剥削而反对代孕。但是,认为代孕就是富裕者对贫穷者的剥削有失片面,不孕者未必都是富裕者,贫困者也需要代孕。代孕争议中的自由市场观点把代孕看作是一个经济行为,认为贫困弱势的妇女并没有收到剥削,因为社会所提供给她们的选择中,代孕也许是最好的一个。这听起来真的很讽刺,在一部BBC纪录片《代孕者》也讲述了这个问题,但这也很现实,如果限制她们代孕,夺去她们较好的选择,这反而是一种沽名钓誉的压迫行为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,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的劳动者都受到剥削,既然所有的工作者都存在剥削,为何惟独禁止代孕呢?贫穷的女性如果选择替人代孕来改善经济状况,那是不是社会未能提供比代孕更好的其他工作机会?

代孕产业站在道德边缘,少数人赞成,多数人反对。我们心中自有一张辨别是非的滤网,可身处道德处境的灰色地带,也很那道清是否有存在的意义。所以你呢?是赞成还是反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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